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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18-11-20 09: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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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第86号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6〕2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6〕3号),经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和上网公示等程序,现将我厅认定的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广东金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LED材料表征与失效分析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10个平台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名单见附件1)。示范平台自通告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同意授予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干细胞创新产业化基地等10个基地为“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2)。示范基地自通告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扶持和管理,引导各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体系建设,促进本地区产业集群及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示范平台应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全省中小微企业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为中小微企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协同创新、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所服务区域或行业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水平、产品质量和品牌创造力,提高我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各示范基地应发挥创新的主体作用,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资金和人才的投入力度,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建名牌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根据粤经信规字〔2016〕2号、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应主动接受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定期向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发展动态等情况。各地市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底向我厅报送本地区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的有关情况。


附件:1.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

2.2018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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