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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2567N/2020-0012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01-19
名称: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穗工信函〔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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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2  浏览次数:-

【图文解读】广州市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

【视频解读】广州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简·快·好·省”新举措

【直播解读】“打造‘获得电力’新名片”广州市电力营商环境3.0政策解读




  穗工信函〔2020〕1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修订)》(穗工信〔2019〕2号)基础上,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不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电力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对标国际先进、国内最优,迭代更新改革举措,持续深化“三零”供电服务品牌,努力打造全国获得电力示范标杆。主要目标如下:

  (一)办电流程。低压电(220伏/380伏,下同)电网企业办理环节为“申请签约(不超过1天)”和“施工接电(不超过2天)”2项。高压电(10千伏/20千伏,下同)电网企业办理环节为“受理申请(不超过1天)”“答复签约(不超过7天)”和“竣工接电(不超过7天)”3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由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以下简称市联审平台)自动向电网企业推送接入需求信息,用电报装“零申请”。

  (二)接电时间。低压电接电平均时间不超过13天,其中,无外线工程不超过3天,有外线无行政审批不超过8天,有外线有行政审批不超过13天。

  在用户具备受电工程建设条件下,高压电接电平均时间不超过45天,其中,外线工程平均时间不超过30天(包括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5天)。

  (三)接电费用。低压电计量表计、表箱及电源侧供电线路由电网企业投资,高压电外线接入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到用户规划红线范围,用户接电“零投资”。

  (四)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审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零审批”。其他项目电力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总时间不超过5天。

  (五)供电可靠性。全市城区年平均停电时间小于0.8小时,中心城区年平均停电时间小于0.5小时。

  二、工作举措

  (一)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电便捷化。

  1.电力接入报装流程提前。完善市联审平台协同审批功能,将电力接入需求提前至办理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实时推送至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同步评估企业用电需求、提供用电接入指引,同步安排用电接入准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供电局)

  2.深化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改革。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审批项目在市联审平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5天,推行电子证照。电压等级在10千伏以下(不含10千伏),报装容量不大于200千瓦,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电力外线工程,免于办理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古树名木除外)等行政许可,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电网企业施工前将施工方案和交通疏解方案通过市联审平台推送至公安、交通、水务、林业园林局等部门,并在现场张贴施工公告信息。达到接入条件后,电网企业应将相关信息推送交通运输部门,并负责按标准恢复道路和绿化,以及将竣工测量成果报送规划部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

  3.强化全过程信息化支撑。整合电网企业典型设计、配网资源和地理信息等大数据,通过GPS定位作业现场,实现供电方案在线制定,配套项目建设单位框架招标,物资框架招标、定额储备、分级存放和即时领用。办电全环节纳入信息系统在线办理,作业现场采用APP移动应用,及时回传数据,办电全过程实时监控,大幅提升办电效率。(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二)丰富服务模式,助力体验多元化。

  4.完善“数字政府”办电渠道。在入驻政务大厅和不动产业务办理中心的基础上,依托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移动端”等政府渠道上线供电业务办理功能,深化广州供电服务“e电通”应用,实现多渠道办电。(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5.提供新技术支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供电服务身份认证、证照确认和存证防篡改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区块链技术在分布式发电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额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

  6.进一步完善电网企业客户经理工作机制。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小微企业项目,提供客户经理专人服务,落实“工单主人制”及个性化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三)公开服务信息,提升办电透明化。

  7.组建“获得电力咨询委员会”。负责评估广州获得电力各项提升举措落实情况,并持续为获得电力提供针对性强和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

  8.主动公开办电信息。政府官方网站和广州供电局官网主动公开获得电力改革政策文件和有效举措,全市各供电营业网点、供电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和95598服务热线等平台,及时更新小微企业在内的供电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和供电可靠性信息,推广企业办电进度实时查询、服务评价和一键报障等双向互动功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供电局)

  9.提高电费电量透明度。电网企业在全市供电服务全渠道主动公开电价调整信息,做好电价政策信息的宣传、告知和解释工作。全面推广电子发票和电子账单,试点欠费和停电采用电子化通知。全面实现电子支付,在掌上营业厅开通“日电量”查询功能。(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四)加强协同规划,建设坚强电网。

  10.变电站建设与项目同步规划和审批。各区政府在招商引资和土地出让之前,会同电网企业提前落实配套变电站选址,按程序完成相关规划调整工作。土地出让部门负责将变电站用地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供电设施投产时间与新增项目投产时间相一致。(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供电局)

  11.加强电缆管沟建设。在市政道路新建、改建、扩建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本市电网规划及电缆通道规划同步新建、扩建电缆沟,并无偿移交电网企业使用和管理;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统筹管理道路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建设工期,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12.优化用地收储机制。建立110千伏及以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收储机制,做到电力基础设施用地“提前公示、提前收储、提前围蔽”,进一步缩短建设周期。(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

  13.建立10千伏配电设施用地落实机制。电网企业定期汇总全市配电网建设布点需求,各区落实10千伏配电设施用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出台政策明确允许村庄规划设计确定的配电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仍按照原地类认定和管理。(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

  (五)加强综合管控,提高供电可靠性。

  14.强化网架源头治理。开展精准投资,解决单辐射、大分支和分段点不合理等网架问题;开展“两消除、一控制”和城中村用电改造,提升低压供电能力,大力提升低压实际转供率。不断推进配电自动化建设,提升配电自动化实用化程度,提高故障遥控比例。(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15.强化不停电作业。落实发电车统筹调派机制、不停电作业审查机制等,实现所有项目覆盖率达75%;优化不停电作业工序安排,切实降低停电时户数;加强配网项目整合,深化主配网停电协同,开展配网施工方案和停电范围审核,做好主配网停电计划综合。(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16.加强故障跳闸管控和故障处理。组织开展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减少外力破坏和用户事故出门情况。强化立项和管理督办机制,降低线路重复跳闸率。(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17.进一步明确限制停电超额的惩罚工作机制。依法制定停电超额赔偿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赔偿范围、标准和流程等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

  (六)对标国际一流,建设获得电力示范区。

  18.打造黄埔区国家“获得电力”示范区。出台黄埔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提升方案,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出一批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提升供电客户服务水平的支持举措。(责任单位:黄埔区政府,广州供电局)

  19.深化南沙自贸区供电服务特色品牌。持续提升南沙自贸区全口径低压供电服务模式、临电租赁和用电企业受电设备财产综合保险等供电服务水平,广泛推广港口岸电、微电网示范等综合能源服务新模式,探索能源产业金融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广州供电局)

  (七)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拓展电力应用场景。

  20.打造重点行业场景的客户用能全旅程体验。推广“临电租赁共享”、停电复合赔偿机制、节能降耗管理、电能质量提升等全过程综合能源特色服务,为企业安全可靠绿色用电保驾护航。聚焦具体行业场景,将多个综合能源服务产品进行组合、落地。(责任单位:广州供电局)

  21.加强电力数据赋能城市治理。深入开展电力大数据与“四标四实”、“散乱污”场所监控、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和征信管理等方面应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供电局)

  22.推动综合智慧电网应用体系建设。整合供电网络资源,联合各网络运营商推进能源物联网、智慧灯杆、人工智能和5G深度应用,会同水电气服务企业试点推行“三表集抄”和综合能源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供电局)

  以上审批、办理时限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成获得电力专项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等机制,加强获得电力相关信息交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

  (二)开展广泛宣传。统筹政府及电网企业“获得电力”宣传工作,集中优势资源,在官方媒体、各级主流媒体、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宣传和培训“获得电力”的最新举措与成效,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对用电接入政策措施的知晓度和用电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

  (三)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广州市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件等多类用电业务办理信息实时获取,居民仅需提供身份证号,在线获取不动产信息,实现居民“零证过户”,企业用户只需营业执照,即可在线查询项目立项核准等资料,全面实现企业办电全程在线化、定制化和数字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供电局)

  (四)强化信用手段支撑。从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电网企业、用电企业、利益相关单位等各类主体的行业信用体系。经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通过“信用广州”网公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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