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100007482567N/2022-00398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7-28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引
2022-07-28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引

发布日期:2022-07-28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高质量发展,服务市民群众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政策及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1.总则

  1.1 本指引的制定以“安全、便民、利民”为原则。

  1.2 本指引适用于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包括新建和既有住宅区、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等区域建设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

  1.3 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根据产品类型可分为充电插座、充电柜和换电柜。

  充电插座:通过充电控制器提供多路220V交流电插座,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组集中充电并进行管理的装置。

  充电柜:采用柜体结构,通过充电控制器,提供多路220V交流电,为多个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组进行充电的设备。

  换电柜:采用柜体结构,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具有为多个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进行充电,能实现蓄电池组租赁和交换的设备。

  1.4 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包括供配电系统、充换电系统、监控系统和配套设施等。

  2.供配电系统

  2.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充换电设备线路应设置专用的配电箱,并应设置在场所外部或靠近入口处。与其他场所合用一个供电回路的,总断路器应采用四级漏电断路器,分支断路器应采用两级漏电断路器。

  2.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配电箱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5m,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室外IP等级不应低于IP54,室内IP等级不应低于IP32)。

  2.3 配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池同时充电时的负荷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电气线路应暗埋或穿绝缘套管保护,如需从地面穿过应埋地布置。

  2.4 充电插座配电箱及输出线容量按照每个充电终端负荷500W、需用系数1.0和充电插座数量进行计算。充电柜与换电柜配电箱及输出线容量不低于充电柜与换电柜总功率,按照该区域充电柜与换电柜设置最高功率及布柜数量进行计算,预留余量。地面配电箱应安装浪涌保护器,接地制式应为TNS制式或TT制式。

  2.5 充电柜与换电柜柜体入线电缆,其铜芯截面积的载流量应大于柜体负载最大电流的1.2倍以上,充电区域电气回路的总负载是所有柜体负载之和。

  3.充换电系统

  3.1 充电插座

  3.1.1 充电控制器应具有自动断电、漏电保护、短路保护、过充保护、过载保护、空载保护以及插座过温保护功能。在充电过程中,当检测到充电异常时应即刻关闭电源输出(若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无雨棚遮挡,充电控制器应具备雷雨天气自动关闭电源输出的功能)。

  3.1.2 插座应符合GB/T 2099.1、GB/T 1002的要求,采用两孔或两孔加三孔1OA插座,正常插拔次数应不小于10000次,并应具备防溅水功能,鼓励加装防带电插拔功能的保护盖等装置。

  3.1.3 充电插座应安装在易于人员可见的位置,场地空间需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可采用壁挂式或落地式安装,壳体封闭严实以防止人员触及到带电部件,安装高度应不小于1.5m,安装垂直倾斜度≤5%。每个分支回路连接的充电插座不应超过10个。

  3.1.4 每个充电插座的间距应该应满足充电要求,每辆电动自行车停放间距应不小于0.8m。

  3.2 充电柜与换电柜

  3.2.1 充电柜与换电柜应具备如下保护功能:电池充满后自动断开功能;充电回路故障后自动切断电源输入和故障排除后电路自动恢复功能;应具有温度控制及监控系统,可对柜内温度实时控制、追踪和预警;应具备输出过电压保护;应具备输出短路保护;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应具备水浸保护功能。

  3.2.2 当出现蓄电池反接、错接或接触不良的情况时,充电柜与换电柜应停止启动过程,并发出告警信号。

  3.2.3 换电柜在充电过程中,当检测到与BMS发生通信中断时,应在10s内断开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号。

  3.2.4 充电柜与换电柜应具有防雷保护功能。

  3.2.5 充电柜与换电柜应具有温度异常处理及告警功能,柜内环境温度达到其设计限值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待柜内环境温度达到其设计的安全充电温度后,方可重新启动充电功能。

  3.2.6 充电柜与换电柜内应安装灭火装置,灭火器感应线束导管应布置合理,所有风险区域都需要被覆盖监控;灭火装置有效灭火空间应大于1.2倍换柜体容积;当柜体内部出现明火或柜内局部温度超过170℃时,应在5s内触发灭火装置进行自动灭火,灭火后,在自然通风环境下15min内不能出现复燃。

  3.2.7 充电柜与换电柜其外壳应确保接地,其接地连续电阻≤0.2Ω,或壳体对地电压 ≤1V(AC),且所有接地区域,需有接地标识。

  3.2.8 充电柜与换电柜柜体应安装在水泥地面上,其安装垂直倾斜度不大于5%;当柜体倾斜 ≤10°有侧翻的现象,柜体应与地面或墙体进行固定;安装应平稳,不应出现晃动现象。

  3.2.9 在室内安装的柜体,其安装密度按照仓门和柜体占地面积计算,不能超过12个/m。且同一室内,安装数量不应超过80个仓门。

  3.2.10 在室外安装的充电柜与换电柜底部基础应抬高,不宜低于该区域历史水淹的最高位置,且高出地面不应低于0.5m。

  3.2.11 在柜体前不少于1m外,应划线将充换电区域与停车区域进行隔离。柜体背面应预留200mm散热空间。

  4.监控系统

  4.1 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区域宜设置可视探头。

  4.2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控制器应具有通信功能,与运营企业应用平台进行网络实时传输。应用平台提供手机应用软件接入端口,支持远程操作、参数设置、问题反馈等功能;具备网络安全、平台安全自检、远程查询、远程参数设置、远程升级功能。

  5.配套设施

  5.1 充换电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采用围栏等防护措施进行隔离。

  5.2 室内充换电区域应设置排风装置。


  参考资料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电动汽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安〔2022〕2号

  DB44/T 2157-2019《公共场所(户外)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

  GB XXXX-XXXX《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第1部分:技术规范》(报批稿)

  CQC 1902-2020《电动自行车充电柜与换电柜技术规范》

  CQC 1330-2019《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控制器技术规范》

  CQC 9248-2020《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备现场评价测试技术规范》

  T/CHINABICYCLE 1-2018《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设备技术规范》

  GB/T 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00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T 2099.1-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新版标准实施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GB/T 1002-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新版标准实施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