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关于2020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有关问题(2020年1月7日)
答:2020年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暂时未发布,请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专题“广州职称”专栏的最新通知。
Q5、关于电子职称证书的有关问题(2018年12月5日)
答:广东省2018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将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Q4、关于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收费问题
答: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评委会(含有关单位自主组建的评委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免征收费后,由同级财政保障所需相关经费。
Q3、省外来穗人员职称申报要求
答:(1)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经确认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若以省外专业技术资格为起点和依据在我市申报评审(含转评)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我省现行评审所需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各种有关表格和材料;②《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中第四条第一款第3、4项规定的材料;
(2)所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确认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按我市正常情况申报,在证明材料中需提供经确认后我省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已领取证书人员提交)或已加盖确认印章的存档确认申报表复印件(未领取证书人员提交)。不以省外专业技术资格为起点和依据在我市申报评审(含转评)专业技术资格,按我市正常情况申报。
Q2、转系列评审的要求
答:申报人转系列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应先取得拟转系列同等级的职称。申报人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的职称时,其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等级职称时起算。此前用于转系列申报同等级职称所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仍可作为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如:中级会计师转系列申报高级经济师,需先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资格。)
Q1、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以申报同一系列同一级别的两个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答: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转换岗位而定。根据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精神,没有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并向评委会提交岗位转换的相关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均应自从事现工作岗位起算。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