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条例》在贯彻实施和落地见效上有什么创新举措?
答:为做好《条例》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密研究部署,谋划起草实施方案和若干政策文件,明确量化具体工作、工作举措和责任单位,确保《条例》实施落地见效。
一是牵头制定《条例》实施方案。推动调整广州市加快数字化及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增设“数字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方案将《条例》量化为83项重点工作,推动优化48项重要制度和机制落实,建设9个重点产业集聚区(园区)、17项重点平台,做好原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修订。
二是加强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和督导评估。加快制定《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组建市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前沿科技、产业升级、应用赋能、人才培养聚集、合作交流等为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多提破解问题之策。开展数字经济评价,探索与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等重点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对比分析,合理化构建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三是坚持协同高效,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理论研究、数字新基建、数字化转型、产业集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强化政府采购对数字技术创新产品、设备、服务的首购首用。完善数字金融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体系。建立发布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分布图,引导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
四是坚持产业第一,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位推进链长制,“一链一策”、“一企一案”,推动“链主”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和稳定配套联合体,打造软件和信创、超高清视频、集成电路和半导体、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万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重点产业链场景。
五是提升数字素养和技能,营造全民参与数字经济发展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数字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开展面向特殊人群加强智能化服务和设备使用的科普教育。着力拓展全民数字生活、数字学习、数字工作、数字创新四大场景,共同讲好广州数字经济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