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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政策互动问答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2-12-09 字体: [大] [中] [小]

  问:《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内容具体有什么?

  答:《通知》规定,一是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在南沙设立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8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3年。政策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包括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航运物流、现代服务业、金融业8大类140条优惠目录,其中“高新技术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分为人工智能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节能环保4小类、35条产业目录。属于该35条优惠目录的符合条件企业可同时适用政策规定的两项优惠,其余属于7大类105条优惠目录的符合条件企业,可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问: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南沙方案》落地落实的意义和影响?

  答:一是激发产业活力,打造创新高地。延长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将有效解决南沙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周期长的企业在原规定时间内难以弥补亏损的问题,为产业企业科技创新进一步松绑,吸引创新要素集聚,发挥南沙先天区位优势,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企业专注研发生产和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改造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强化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动力,加快提升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二是协同港澳发展,助力湾区建设。鼓励类产业企业的税率由最高25%减至15%,显著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参与广州南沙建设的意愿,增强港澳企业扎根广州南沙发展的信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
  三是政策精准聚焦,抢抓国际机遇。鼓励产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进一步助推广州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国际合作竞争中发挥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