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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广州市深化工业互联网赋能 打造五大数字化特色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0-07-20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8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门户网站对《广州市深化工业互联网赋能 打造五大数字化特色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建议2条,2条全部部分采纳。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

意见

采纳情况及说明

1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

建议增加负责组织协调的集群发展促进机构。
建议:将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中的“坚持市区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改为“坚持市区联动、协会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将“二、主要任务”中的“1.组建‘1+3+N’数字化转型联合体。”改为“1.组建‘1+1+3+N’数字化转型联合体。”(即面向每1个产业集群,一对一分别建设1个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同时推动形成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服务商、行业龙头企业等3方紧密合作的建设主体,协同N个数字化转型合作伙伴)。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下,以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等省内知名行业协会为基础建设各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牵引产业集群发展。
理由:以行业协会作为促进机构牵头可以克服以企业牵头产生的不利因素,企业重点考虑自身利益而无法兼顾集群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向。行业协会可以快速成立专职运营团队,便于有序组织、统筹发展,作为促进集群发展的组织者和服务者,行业协会作为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与集群企业无任何潜在利益冲突,将会以促进集群发展为第一以及唯一目标,同时行业协会与行业内众多企业长期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兼顾集群当前需求和长期发展目标、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健全自身服务能力、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统筹产业集群要素聚集,充分激发集群产业综合力量,引导高端制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由初、中级水准向更高水准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集群健康有序发展。

部分采纳。政策提出的组建“1+2+N”数字化转型联合体。“1+2+N”,N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设计、共享制造、物流仓储、直播电商、金融服务等,“N”也可以包含集群发展促进机构。

2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

建议给予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相应的资金补助。
建议:将行动计划“3.推动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方式”中的“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联合体项目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改为“单个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建设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联合体项目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理由:用于集群发展促进机构进行自身条件建设和开展促进集群发展的各类公共服务活动。

部分采纳。“1+2+N”数字化转型联合体,可包含集群发展促进机构,鼓励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等促进机构积极参与数字化产业集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