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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民营经济处 时间:2022-11-09 字体: [大] [中] [小]

  2022年10月25日—11月8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门户网站对《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收到1条反馈意见建议,特此说明。


网民意见采纳情况备注

对第三十一条 【加强民营经济组织党的设】部分内容建议做如下补充:工商业联合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设立党组织,加强与民营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联系,开展和创新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特别是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重新取得联系的民营经济组织党员联系和了解,对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今后能够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党组织研究审批后,可重新纳入党组织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共联、活动共办、党员共训、难题共解的红联共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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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只能对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本地区的民营经济组织党的建设进行补充。某个具体组织的党员的失联与重新纳入组织管理问题应按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