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小姐
留言日期:
2024-04-11
主题:
2025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咨询
内容:
您好!关于省技改有如下问题咨询: 1、往年申报支持方式中的入库要求有“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意思是分公司也可以单独申报技改项目吗?我司备案证建设单位是总公司,实际建设地点和实施方是分公司,申报时是用总公司申报还是分公司呢? 2、因我司是引进的进口设备,由于汇率的实时变动,导致我司实际付款金额与最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的含税金额不一致(实际付款的金额较小),那么不含税金额是以实际付款金额按照税率换算的不含税金额计还是直接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的完税金额计?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11
答复时间:
2024-04-12
答复单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可申报我市技改项目,具体请对照分公司是否满足前面所列条件。建议申报单位与备案证、纳统材料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2.核算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时,遵循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从小原则。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xj.gz.gov.cn/)及微信公众号(gzsgxw)。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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