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温先生
留言日期:
2020-06-18
主题:
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内容:
您好: 我是本市的一名市民,今天很荣幸能给您写一封信,希望您能理解,也希望您能采纳,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望能指正。我想说的是本市的小区物业的问题!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现在每家每户都会购买汽车,大量的汽车尾气对城市环境造成了污染,因此国家倡导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在购买新能源车以后有个很普遍的问题就是小区物业不让车主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在有条件安装充电桩的情况下物业以安装充电桩会有用电安全隐患为由拒绝配合车主安装,这样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目前国家是有许多的政策扶持新能源汽车但是往往在最后一步没有做到位。希望政府能够完善对于小区安装充电桩的政策,最好让有条件安装充电桩的小区一定要让物业配合车主安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样我相信会是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有利的。让市民买了新能源汽车以后没有充电的烦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6-18
答复时间:
2020-06-22
答复单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内容:

  您好,装充电桩引发的与物业的纠纷处理,属于行业主管部门即住建部门的职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规定,“(三)支持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申请并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应出具同意项目建设安装的意见;物业管理机构拒不出具相关意见的,由当地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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