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先生
留言日期:
2020-11-23
主题:
新建充电站是否要求充电设备必须是新出厂?可以使用二手充电设备吗?
内容:
如题,想了解一下在广州市新建经营性充电站,有无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对充电设备的要求?否要求必须使用新出厂的充电桩?可以使用二手充电设备吗?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1-24
答复时间:
2020-11-25
答复单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内容:

黄先生: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23日通过我局互动交流平台向我们提出关于《新建充电站是否要求充电设备必须是新出厂?可以使用二手充电设备吗?》的事项,现答复如下:

  1、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19〕1号)规定,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未有相关政策规定必须使用新出厂的充电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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