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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工人触电身亡,上海奔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16事故查明

信息来源:中国基建报 时间:2024-11-16 字体: [大] [中] [小]

  11月12日,本报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获悉,上海奔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16触电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6月16日,深圳市龙岗区富坪中路8号泰祥汽车配件(深圳)有限公司101栋3楼培训室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为空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发包单位为泰祥汽车配件(深圳)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为曼捷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上海奔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上海懿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6月16日7时许,上海懿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班组长王某及工人罗某华、李某、马某明、张某豪五人到泰祥汽车配件(深圳)有限公司101号楼进行挂式空调系统改造作业。12时30分许,午休结束后继续作业。王某、罗某华、张某豪负责101号楼X楼空调控制面板的更换和空调系统通讯线路布线。17时许,王某在三楼培训室B门处安装空调控制面板;罗某华和张某豪在三楼培训室A门处布线,其间张某豪发现线管被防火棉封闭穿线器无法拉出,于是到1楼取工具,罗某华独自一人继续在三楼培训室A门作业。17时8分许,位于三楼培训室B门处的王某听到响声,于是立即查看情况,发现罗某华趴在地面上,左手部位有灼伤痕迹。死者罗某华,系上海懿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人。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线管内照明线路导线绝缘层被穿线器钢丝弹簧头破坏,导线铜芯裸露,穿线器金属弹簧头与裸露铜芯接触带电;罗某华违反管理规定,违规使用穿线器穿入照明线路线管内从事敷设通信线作业。而上海奔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懿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各自存在若干问题,则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上海奔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罗某华违章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厘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

  本报注意到,上海奔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懿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均建议进行处罚。

  此外,调查组还建议对上海奔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某军、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房某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