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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12 字体: [大] [中] [小]

【政策解读】: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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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工信函〔2020〕3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穗建改〔2020〕3号)、《广州市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实施方案》(穗工信函〔2020〕1号)等文件,我局制定了《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4日

  (联系人:王建华,电话:83510079)

  附件

  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

  为持续优化提升广州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在全市电力用户接入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穗建改〔2020〕3号)、《广州市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实施方案》(穗工信函〔2020〕1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穗建改〔2020〕3号文定义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电压等级在10千伏以下(不含10千伏)、报装容量不大于200千瓦、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的用户电力接入工作。

  二、工作目标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用户电力接入,由供电企业主动提供办电服务,用户无需向供电企业提出用电申请,接电平均时间不超过8天,电力接入投资为0,实行“四零”的获得电力服务(即零申请、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三、优化举措

  用户办电工程“零申请”。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由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下称市联审平台)自动向供电企业推送项目基本信息,供电企业获取用户用电需求计划,主动服务。

  四、办电流程

  (一)申请签约。供电企业收到项目基本信息后,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了解用户用电容量需求、计划用电时间等基本信息,按照用户用电计划和建设进度。具备接电条件时,1天内完成申请签约。

  报装申请材料“零提交”。通过共享市联审平台审批信息数据,用户办电无需提交报装申请材料。

  (二)施工接电。

  1.无电力外线工程2天完成施工接电。

  2.有电力外线工程办理时限不超过7天。其中:

  (1)电力外线工程零审批。不需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等行政许可,供电企业2天内完成外线工程施工方案(含设计)、交通疏解方案,并通过市联审平台推送至公安、交通、水务、林业和园林等部门,达到接入条件后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交通运输部门,并负责按标准恢复道路。

  (2)供电企业5天内完成电力接入外线建设工程。


  政策原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工信函〔2020〕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