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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序号29#编码DY15#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函

信息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时间:2020-05-27 字体: [大] [中] [小]

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来文《番禺区科工商信局关于报送东南村加油站点延期建设申请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兴业大道东南村路段南侧(建设用地批准书:穗规划资源建用字〔2019〕324号)的加油站规划点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8序号29#编码DY15#),同意上述规划点的规划确认延期。

  在具体选址时,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气象、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的,应在到期前两个月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函达。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