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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数字产业处 时间:2020-07-28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入库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含网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次入库储备项目分为三个方向:人工智能数据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计算平台、人工智能算法应用平台。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详见附件1),同时满足已完成项目总投入30%以上的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二、支持方式

  按照《入库通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审通过,且已投入资金达到总投入30%以上的项目,将通过直接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具体扶持方式和力度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文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应按照《入库通知》规定格式编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网上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技术支持电话和用户操作手册见申报系统首页http://shenbao.gzii.gov.cn)。我市企业申报不再需要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

  (二)申报企业申报流程

  1.注册。申报系统于7月28日(星期二)9:00时开放申报,申报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后填报项目内容。已注册申报系统的企业可登录原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

  2.网上填报:待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管理员可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给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申报企业须在8月6日17:00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3.纸质提交:企业申报材料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申报企业可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于8月6日(星期四)17:00前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随文报送电子版材料。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1.7月28日至8月6日期间,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对企业实名认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以及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要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8月6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8月7日(星期五)17:00时将《推荐入库项目和摸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处),并随文报送带水印已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材料。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申报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推荐入库项目和摸查汇总表》等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入库通知》,今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提前一年组织项目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择优,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意识,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提前谋划布局,积极向我局报送项目。各区发现企业如有符合相应平台建设内容但暂未完成项目总投入30%或不满足其他入库条件的项目,也请配合项目摸查工作需要一并报来储备。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之《项目申请承诺书》。申报企业要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已通过其他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我局将按照计划开展评审及核查等相关工作。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2.推荐入库项目和摸查汇总表.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陈成,联系电话:8312387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708房(不接受邮寄或快递),电子邮箱:szcy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