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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处 时间:2021-02-01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重点工业企业: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防疫物资生产的稳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倡导就地过年减少外出。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指导企业了解掌握外来务工人员春节动向;各企业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外地员工安心留穗过年,非必要不离穗。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员工,要做好防疫措施,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点对点”送返,确保员工往返途中和假期安全。

  二、妥善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各行业协会要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人员管控、健康监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完善防疫物资储备,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妥善安排好春节期间留穗员工生活,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倡导本地员工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尽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节后返穗的员工,要遵守防控各项要求,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监测工作。一是落实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摸清口罩、防护服、红外测温计、核酸检测试剂盒、消杀用品、防疫药品及相关原材料企业的生产现状(每周五上午报送),指导中央直达资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承担企业,落实应急生产储备,保留至少30天以上的合格医用产品应急库存;动员本地区重点防疫物资产能储备企业,春节期间值班轮班生产,保障全市防疫物资的供应。请于2月5日前将春节期间预计生产情况(生产计划、日产量等)反馈我局(装备工业处)。二是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生活必需品(食品、饮料、水)生产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的生产计划,保障市民必需用品的供应。三是做好重点企业生产情况监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全市产值百强企业)通过市工信监测平台(http://data.gzii.gov.cn/login/loginIndex)及时填报“2021年1月及春节安排调查问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运行处张龙节83123968;装备工业处杨文坛8312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