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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广州市有序用电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电力管理处 时间:2021-05-1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来函《关于审定2021年广州市有序用电方案的请示》(广供电市〔2021〕6号)收悉。经征求11个区政府意见并修改完善,原则同意《2021年广州市有序用电方案》。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你公司密切跟踪全省电力供应变化情况,及时做好运行方式调整,切实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用电需求。

  二、2021年有序用电工作要以保障经济稳中求进为核心,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将有序用电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政策相结合,统筹兼顾、有保有限,积极化解供用电矛盾,保障产业经济运行平稳;优先确保重要用户、民生相关企业、先进制造业、稳增长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正常用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补充和改进,切实保障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我局。

  三、请你公司加强与各区工信部门的沟通协商,进一步细化各区的有序用电子方案。支持配合各区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完善电力应急预案,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可靠。

  四、请你公司加强做好我市电力需求预测和用电分析工作,及时向我局报送电力运行数据和预测分析,为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此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广州市有序用电方案

  为做好广州市2021年的有序用电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序用电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广州地区实际情况,由广州市工信局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共同研究制订本方案,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2021年,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在当前为巩固恢复性增长基础,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预计我市经济将继续保持缓步回升态势,广州电网最高负荷需求约2050万千瓦,同比增长5.95%。结合广州电网运行情况和全省电力平衡情况,正常情况下,2021年广州电网无网络受限问题,但考虑2021年全省电力供应整体偏紧,其中枯汛交替和度夏高峰期省内电力供需形势严峻,有较大错峰限电风险,受此影响,届时广州电网也可能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甚至短缺局面。

  二、总体工作原则

  (一)“有保有限”,满足优先购电的原则

  以“保居民、保民生、保重要客户”为原则,结合《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原则上应优先保障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各类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电,以及疫情防控期间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及相关重要场所,包括: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包括党政军机关(如市政中心、武装部队、公安、消防、监狱、应急指挥中心等),通信(如广播、电视、电信、移动通信等)、交通(如铁路、机场、港口、地铁、城市公共交通等)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客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学校、金融机构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户;供水、供气、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客户;居民生活用电,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包括生产、排灌用电;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其他应给予重点保障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重点企业。

  切实保障优先购电用户用电,提供服务以及工作期间的用电需求,在电源性缺电、区域网络受限缺电、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对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

  (二)“分类管理、择优供电、确保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

  积极贯彻蓝天保卫战、“散乱污”场所排查整治等省、市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落实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以及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等部署,在电力供应紧张时首先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行业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以及属于落后产能的企业以及其他实施限制措施,尽量保障高效益低能耗重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用电。同时综合客户对供用电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欠费等违约用电户依法依规处理。

  (三)“五定”原则

  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时间、定线路、定责任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可实施、可控制。

  (四)“先自觉、后强制”原则。

  有序用电方案原则上按照自觉错峰、避峰、限电、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严格控制随意拉闸公用混合线路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五)“统分结合”的错峰操作原则

  采取市集中调控和分区操作相结合的办法,各区供电局根据负荷指标进行负荷平衡预测和控制;广州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采取集中调控手段,安排用电大户执行错峰措施。通过两个层面的操作,实现“确保安全、力保重点、互补有序和总体平衡”。

  由各区指挥的错峰执行对象:一是10千伏工商业专线用户。二是已安装负荷控制装置的10千伏工商业企业(不含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

  由调控中心集中调控的对象: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业用户。

  (六)“综合平衡”原则。

  综合考虑区域用电结构、客户负荷特性、电网断面限制等因素,将有序用电负荷合理分配到日和区域,留有一定的操作余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实施范围

  1.错峰和避峰执行范围:全市所有由电网供电的工业企业;全市商场、酒楼、宾馆、写字楼等第三产业用户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错峰的力度大小和先后顺序原则依次为:C类企业、B类企业、A类企业、优保企业、第三产业,恢复用电时则顺序相反。

  (二)组织和监督主体

  为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维护供用电秩序,各区须建立以工信部门为主导、相关街道、乡镇、企业及各区供电局共同参与的有序用电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组织、协调和认真落实错峰用电的各项措施工作。

  错峰方案的监督主体为各区工信部门与供电局,各区工信部门须与各区供电局共同组成有序用电检查小组,负责监督各企业按要求执行错峰用电。对拒不配合执行错峰和避峰用电的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用户,检查小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错峰预警信息发布及要求

  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Ⅰ级(特别严重,缺口20%以上);Ⅱ级(严重,缺口10%-20%);Ⅲ级(较重,缺口5%-10%);Ⅳ级(一般,缺口5%以下)。

  调控中心根据电源供应及电网运行情况,分区域发布次日或一段时间广州市各区电网错峰预警信号。各区供电局在收到调控中心发布的错峰预警信号后,提前一天向所属用户发布次日或一段时间错峰预警信号及相关信息。各工商企业用户须指定用电责任人和联络员,加强与当地供电部门信息联络,并根据电网供电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和用电安排。各区域电力平衡情况除由各区供电局通过手机短信发布外,也将由客服中心通过广州供电局网站(https://www.guangzhou.csg.cn/)公布。具体如下:

  1.当广州电网总量平衡,且电网未出现网络供应能力受限时,调控中心向全网发布绿色(白色)错峰预警信号,全网放开用电。

  2.当预警信号为Ⅳ级(一般,缺口5%以下)、Ⅲ级(较重,缺口5%-10%)时,调控中心向全网发布黄色错峰预警信号。各区供电局提前一天向用户、用电责任人和联络员提前发布缺电信息,明确和及时告知工商企业每天执行错峰起止时间。各工商企业需执行自觉错峰措施。

  3.当预警信号为Ⅱ级(严重,缺口10%-20%)、Ⅰ级(特别严重,缺口20%以上)时,调控中心向全网发布红色错峰预警信号。各区供电局提前一天向用户、用电责任人和联络员提前发布缺电信息,明确和及时告知工商企业每天执行错峰起止时间。工商企业除执行自觉错峰外,必要时采取强制错峰,甚至超计划限电等一切可行措施控制用电负荷。期间如控制不力,作为上一级调度的广东中调可指令广州调控中心立即执行中调强制错峰。

  4.在全网总量平衡,但局部地区电网出现网络供应能力受限时,调控中心根据预警信号分级情况,仅向网络受限地区发布黄色(红色)错峰预警信号,其余地区发布绿色(白色)错峰预警信号。

  5.调控中心除发布电网错峰预警信号外,也负责于错峰当天向各区发布错峰执行信号。各区供电局在收到当天的错峰执行信号后立即通知有关用户执行错峰。调控中心负责监督各区负荷指标执行情况,并根据负荷缺额情况通知各区供电局执行相应的有序用电方案。

  (四)全市有序用电分级分类错峰措施

  广州市的用电需求受气温影响较大,如果负荷恢复超预期或出现极端天气,可能出现电力供应偏紧的局面,在满足优先购电原则的情况下,2021年按出现120万千瓦最大电力缺口设置五级自觉错峰方案及分类操作措施。

  1.工业企业用户

  工业企业为全市电力负荷平衡调控的主要力量。各种措施应保障企业每日谷期22:30-8:30(连续10个小时)能用网电进行生产。除由调控中心集中调控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业工业用户外,各区必须按照“有保有限”、“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有序用电原则,严格敦促所辖工业企业按错峰用电分类执行各项错峰操作措施(详见附件1)。具体如下:

  (1)轮休执行范围:10千伏线路C类工业、10千伏工业专线C类工业、10千伏线路B类工业、10千伏工业专线B类工业。

  (2)紧急避峰执行范围:10千伏线路A类工业、10千伏工业专线A类工业、10千伏线路优保工业、10千伏工业专线优保工业。

  其中紧急避峰电力用户平时不参与轮休和避峰,但在紧急情况下接到通知后应在20分钟内自行压减负荷至规定值以下,以避免或减少实施强制措施。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业用户除按照调控中心的指令执行常规有序用电措施外,还可根据负荷缺口的大小及时限长短灵活安排。(《2021年全网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业用户错峰负荷指标控制方案表》、《错峰轮休序位表》和《紧急避峰序位表》分别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2.商场、酒店、办公楼宇等商业、非工业用户

  为有效控制夏季高峰期电网负荷,夏季负荷高峰时要执行节约用电和避峰措施:减少电梯运行台数,照明减半或者控制合适照度,无人办公区域关闭灯饰、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避开用电高峰时段使用大功率设备等;并加大空调节电和改造力度,优化运行方式,采取中央空调错时运行,对冷水机组负荷进行限制等,有效降低电网高峰负荷。同时,冬季要注意不能过度使用暖气空调。

  (五)超计划限电措施

  当电网出现危急情况,上述错峰措施全部执行完毕仍未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时,调控中心可根据负荷缺额通知相关区供电局执行《超计划限电序位表》(详见附件5)。同时,对于屡次不配合执行有序用电而被编入负控限电组的用户,可由各区供电局对其进行负控跳闸操作。调控中心负责监督各区供电局的限电操作,若发现未按要求先执行10千伏纯工业线路和工业专线超计划限电而对混合供电线路拉闸的,调控中心有权直接对该地区超计划限电线路进行限电操作。若《超计划限电序位表》全部操作完毕仍未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时,将由调控中心进行《2021年广州电网应急事故限电序位表》(详见附件6)。

  (六)配网设备及线路重过载应急限电措施

  为应对部分110千伏线路和主变存在的重过载风险,尤其是在设备检修或突发事故下造成的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情况,调控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各区供电局执行《主网设备过载情况下10(20)千伏馈线限电序位表》。《主网设备过载情况下10(20)千伏馈线限电序位表》请在各区有序用电实施方案中体现。

  (七)加强重要电力用户的管理

  各级工信部门要会同供电局加强对我市用电户安全用电及对供电部门检查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敦促各重要用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等法规及技术规范以及《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遵守安全用电要求,依法配置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完善电力事故应急制度建设;供电企业应依法开展用户用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危害供用电安全行为和事实,应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发出《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电力用户接到《通知书》后仍拒不整改的,由区工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威胁电网安全的由供电企业报经区工信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按程序中止供电。(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广州市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的批复》执行)。

  我市重要电力用户满足优先购电原则,在电网供电紧张时,优先保障该类用户用电。(《全市优先购电用户目录》详见附件7)。

  (八)保障我市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用电

  各区工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及时收集新增用电项目信息,建立重点项目新增用电信息提前获取机制。供电部门要大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客户体验和服务水平,做好新增项目用电建设和重点企业用电的贴身服务,包括用电咨询、报装、电力设施建设和送电环节,指定人员贴身服务,确保项目投产用电,努力扩大用电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工信部门须会同供电局依据本方案原则制定本地区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含轮休、紧急避峰、超计划限电序位表、主网设备过载情况下10千伏馈线限电序位表等),分别报市工信局和广州供电局备案后执行;要争取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及时做好企业的宣传解释和动员工作;同时要继续推进和抓好节约用电。

  (二)各区供电局根据有序用电方案的安排对所辖有关用户填写《2021年广州市有序用电通知单》(详见附件8),送达用户,要求用户对回执加盖公章后签收,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通知单》内需明确该用户的错峰、避峰要求,以及具体轮休周期,并说明在实际错峰操作中,各项错峰的操作将以手机短信等渠道通知为准。对执行上述措施有异议的客户,可向辖区工信和供电部门咨询。

  各区供电局须将所有用户回执复印件报所属区工信部门和广州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备案,确保回执回收率达到100%。若用户拒绝签收的,必须将名单报属地工信部门进行处理。

  (三)错峰方案执行时,必须提前通知用户;暂停或解除执行要及时通知到户,并责任落实到人。通知形式采用电话、广州供电局网站(https://www.guangzhou.csg.cn/)、手机短信等方式。有关用户应向各区供电局登记联络手机号码,并保证接收有序用电信息的手机、电话等联系渠道畅通无误,一旦号码更改,应及时通知所属区域供电局进行修改。各区供电局应将登记的用户手机逐一核对,确保准确传递错峰信息。

  有序用电用户应保证接收有序用电信息的手机、电话等联系渠道畅通无误,若因用户原因无法及时传递有序用电信息造成强制限电等,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四)调控中心执行各种错峰用电措施时,应把执行措施的相关信息送达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人员应熟悉错峰用电方案的内容和实施情况,及时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各区供电局要做好有序用电的执行情况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客户服务中心应借助计量自动化系统做好各区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有序用电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和通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广州供电局市场营销部。

  (六)各区供电局应充分发挥计量自动化系统的监控作用,有效落实有序用电工作。原则上,参与轮休的负控工业用户的负荷指标应在考虑保留必要的保安负荷后,设置最低可用电指标;参与避峰的工业负控用户及商业等第三产业负控用户的负荷指标,应参考去年同季度的最高用电负荷和常用负荷水平为基础设定。负控用户负荷指标应每季更新,确保错峰措施合理有效。

  此外,对未接入跳闸回路的负控用户,当发现其不执行有序用电规定时,第一次由各区供电局有关人员通过录音电话进行警告,第二次则按程序派检查组实施用户侧限电措施,并对符合条件的用户接入跳闸回路。对屡次不执行有序用电、蓄意破坏负控装置,逃避错峰用电的用户,可由各区供电局对具备跳闸条件的用户编入限电群组,在用电高峰电网紧张时,首先对该类用户进行限电操作。

  (七)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包括优保和A类企业,应根据错峰用电要求和企业生产实际,制定错峰用电方案,合理调整生产班次,充分利用每日晚间用电谷期22:30-8:30组织生产。优保企业和A类企业须做好三班生产安排,并抓好节约用电工作,有条件的企业须实施晚间谷期生产,同时在电网紧张时按要求参与避峰用电。

  (八)优先保供电工业企业和A类工业企业名单参照《我市2018年优保企业和A类企业名单》(穗工信函〔2018〕1422号)或最新的优保、A类企业名单执行。B类工业企业由各区工信部门会同供电局按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核定和管理。除优保、A类、B类企业,剩余的工业企业全部划归为C类企业。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本方案由广州市工信局会同广州供电局负责解释。原则上每年修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