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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生产服务业处 时间:2021-06-28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本次申报自2021年6月29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1年7月16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流程:(6月29日-7月13日)

  (一)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需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二)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三)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6月29日9:00 开放申报,企业须在7月11日18: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7月13 日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6月29日-7月16日)

  (一)申报系统6月29日开放至7月13日,区主管部门即可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并于7月14日18:00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也须在7月14日18:00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须在7月16日18:00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并将正式推荐文件、带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处)。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敬府,电话:83123979,电子邮箱:scfwy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