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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时间:2021-09-22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人民政府,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已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接入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在广州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制作和发放纸质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电子证照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自行查询、出示、核验(方法见附件)。

  三、原有纸质证照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附件:电子证照查询方法指引.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黄家煜,电话:8312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