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现发布《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重点
遵循“统筹集中、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大力实施“四化”赋能企业提升行动,紧抓强链补链及重大项目引进,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等,设立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新基建、产业园区建设、创新应用共四个专题。
二、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补助、奖励等支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及相关企业,或广州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不支持联合申报。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原则上最多扶持2项竞争性项目,普惠性项目不受限制。
(三)项目应按照发布的《申报指南》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同一项目只能申报《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方向。
(四)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的竞争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要求市级财政配套的项目或奖励性的项目除外)。
(五)“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得申报,如有工信领域应验未验历史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电力消费量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需办理节能审查并提供审查意见文件的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本次申报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3年6月2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4月20日-5月26日)
(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4月20日9:00开放申报,5月26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5月26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各方向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网上申报。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4月20日-6月2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5月26日前在系统完成修改提交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分专题汇总,于6月2日前正式行文推荐(分专题)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五、其他要求
根据我市关于政策兑现和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2023年项目立项及资金拨付拟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