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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民营经济与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评审复核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融资促进处 时间:2024-07-25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与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民营经济与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评审复核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邀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项目入库评审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与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评审复核工作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

  三、响应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经营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项目组成员10人以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至少2名、中级会计师至少2名。

  四、委托内容及要求

  受委托单位需根据项目省市申报通知的要求,对我市经各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入库的项目进行符合性评审,筛选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并确定每个方向中各项目的奖补金额等。

  (一)交付成果及时限:

  对申报入库项目进行符合性评审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验收方式:受托单位受托方按要求完成工作,完成项目评审报告,经我局分管领导审定同意且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即视为成果验收通过。

  (三)有意参与项目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人员队伍、成功案例等单位实力相关情况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单位开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评审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复印件);

  6.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7.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8.总报价及其报价明细;

  9.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

  五、工作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完成评审报告及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六、材料提交

  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五份)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单位骑缝章,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24年8月1日18:00前寄送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周沛艺,联系电话:8375708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封面请注明“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报价材料。我局不接受传真或电子等其他方式的报价。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陈雪薇,电话:8372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