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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委托开展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技术发展处 时间:2024-08-01 字体: [大] [中] [小]

  为做好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运行监测,拟对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项目

  二、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二)受托单位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组织,具有丰富的数字核心产业研究工作经验,了解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工作。

  (三)团队配给充足,具备一支具有相关服务经验的固定工作团队。

  (四)专业服务能力较强,对项目有较强的理解力和执行力。

  四、委托事项内容和要求

  (一)委托事项

  1.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体系。  

  2.开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处理。

  3.形成高效可靠的监测分析制度,可定期对数字核心产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4.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形成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运行监测分析报告。

  5.全面梳理广州在开展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完善指标体系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6.协助我局完成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进度要求

  8月底前基本完成监测体系建立,9月底前完成数据采集处理,12月底前完成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运行监测分析,并提交相关报告。

  (三)质量要求

  受托机构应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工作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及报告。

  (四)有意向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

  2.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资质证明。

  4.提交项目开展的工作方案。

  5.提供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6.组织开展本工作的经验或能力证明,例如过往相关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点复印件。

  7.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

  8.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9.项目报价,包括经费预算。

  10.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

  五、经费

  预算为人民币25万元以内。

  六、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一式伍份)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后,请于2024年8月7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君君,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封面请注明“广州市数字核心产业运行监测项目报价材料”。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