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的通知>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4〕5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对象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严格把握。企业需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领域企业(附件3),予以优先推荐。
复核企业为2021年认定的第六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二、申报和复核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因初审需要,企业需分别将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申请企业加盖公章与骑缝章)、胶装成册的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材料完整版(含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申请企业加盖公章与骑缝章)送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内容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2.区初审汇总。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相关指标予以重点把关,对申报企业在资质认定、荣誉证书等申报材料真实性方面进行复核,确保推荐质量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并于9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含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申请企业加盖公章与骑缝章)、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材料完整版(含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申请企业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申报材料完整版的电子版(含申请书可编辑的电子版、整套材料的盖章版的扫描件,刻录成光盘)各一式一份送至我局(装备工业处)。
三、其他事项
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梳理重点培育企业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中央企业集团、省属企业集团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
2.参与复核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如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将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择优推荐,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务必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申报流程。
4.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本文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人手机号码同号)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咨询。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杨先生、谷先生,联系方式:83123841、83123843,18102708141、159185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