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商务局:
来文《关于广州市序号2#编码RFN1#水上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广州市南沙区虎门水道(22°46'51"N,113°37'00"E)的加油站规划点(现由广州中燃金穗利燃料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投资建设南沙水上加油站,船总吨位686吨,油枪4支),符合《广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水上附表3序号2#编码RFN1#)。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船舶管理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或竣工验收等手续,并向所在地海事部门提出安全、防污染等审核申请,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须在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的,应在到期前两个月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函达。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