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供用电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情况
(一)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我市供用电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穗市长会纪〔2018〕16号)有关要求,去年12月以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展开了《广州市供用电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在《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编制组先后赴深圳等地调研学习城市供用电安全管理经验,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社会各类用电主体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形成了《广州市供用电安全形势研究分析报告》,总结梳理广州市供用电安全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制了《广州市供用电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初稿,并广泛征求了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市供电局、市工商联、市节能协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单位和个人意见,经过反复论证和修改完善形成此《管理办法》。
制定《管理办法》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城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穗工信〔2018〕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目标及任务
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方式出台《广州市供用电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按照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产权单位主体责任划分,明确各区、镇(街)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供用电安全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改变当前供用电安全主体责任缺位、监督管理缺位的状况。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
1.第一章总则(第一至八条),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主要任务。
2.第二章属地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工作职责(第九至十二条),细化属地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供用电安全属地管理职责。
3.第三章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第十三至十四条),细化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供用电安全行业监管职责。
4.第四章供电企业、电网企业工作职责(第十五条),细化供电企业、电网企业对产权所属输电、供电等电力设施的产权主体职责。
5.第五章电力用户工作职责(第十六至十八条),细化用电设备设施产权单位的主体职责。
6.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九至二十二条),规定供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措施。
7.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至二十四条),名字解释及《管理办法》有效期等内容。
三、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我局政府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公布文件解读方案,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利用“广州工信”客户端,政务微信、微博等移动平台广泛公布;三是在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深入企业、社区公布宣贯。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政策宣讲、座谈会、印发政策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为辅。
(三)解读时间。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已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时,解读材料也将在我局官方网站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