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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

信息来源:工业发展处 时间:2020-04-03 字体: [大] [中] [小]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0〕2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jpg

  一、起草情况

  (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以及近期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促进汽车消费措施,积极应对防控疫情后的经济发展情况,结合我市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出台《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二)必要性和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汽车产业影响严重,出台《若干措施》,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广州汽车市场的影响,促进全市汽车生产消费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汽车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居民消费潜力,预计拉动广州市汽车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将超过200亿元。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为三部分:

  (一)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

  从三个方面提出措施:一是降低新能源车购买成本,给予购买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1万元综合补贴;二是新增5000个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运营车辆指标。对于新增巡游出租车购买纯电动高级车型的(含因跨年度提前更新而新增购买的),每辆车给予1万元综合性补贴;三是加快落实《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各主要任务,推动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

  (二)鼓励汽车加快更新换代

  从四个方面提出措施:

  一是对置换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技术标准新车给予3000元补助;购买安全高效且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每辆给予6000元补助。

  二是对提前一年以上报废老旧汽油车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安全高效且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或纯电动高级车型,给予报废购买新车补助,标准见附件,最高补助2.3万元。

  三是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每月配置不少于1万个的中小客车竞价指标,对非本市籍居民参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的取消医保审核要求,对于投资企业申请增量指标条件也从原要求的工商业领域投资额度由工业5000万元或商业3亿元相应调减至工业3000万元和商业1亿元。

  四是支持广州市整车制造企业让利于民:鼓励广州整车制造企业补贴费用支持消费者参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对广州市整车制造企业补贴消费者竞价费用达到1万元/每辆车的,市财政相应给予广州整车制造企业5000元/每辆车奖励。

  (三)营造汽车消费环境

  主要从:便利购车登记、创新汽车销售模式以及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三个角度提出改善消费环境措施。

  三、实施时间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此前有关规定与《若干措施》不一致的,以《若干措施》为准。

  四、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我局政府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公布文件解读方案,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利用“广州工信”客户端,政务微信、微博等移动平台广泛公布;三是利用局重点项目(企业)服务组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公布。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政策宣讲、座谈会、印发政策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为辅。

  (三)解读时间。《若干措施》正式印发时,解读材料将在市工信局官方网站同时公布。

  关键词:

  (一)什么是纯电动高级车型?

  答:纯电续航里程≥400km、电耗≤13.6kwh/100km、轴距≥2700mm、车长≥4750mm,并在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并取得登记报告(含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具备国家级汽车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环境适应性合格报告)。

  (二)什么是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

  答: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与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具体车型与已纳入《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中节能车指标车型一致。

  (三)什么是安全高效、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

  答: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综合工况燃油消耗量<5.0L/100km,轴距>27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