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情况
2015年,广州市印发《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已于2020年到期失效),从“创、投、贷、融”等方面对科技金融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文件印发实施以来,广州市已初步形成“创、投、贷、融”科技金融生态圈。新时期,着眼开局“十四五”,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为进一步完善“创、投、贷、融”科技金融生态圈,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市科技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围绕“完善科技金融生态圈,突出强调补‘投’的短板”这个总体思路,从加快建设风投创投之都、进一步提升科技信贷水平、大力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区域科技金融合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2条具体举措。
一是加快建设风投创投之都。主要提出了探索打造国有“标杆”创投机构、探索利用财政科技经费开展天使股权直接投资、调整优化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管理运营方式、打造培育风投创投机构的专业孵化载体以及“标志性”风投创投集聚区等亮点措施。
二是进一步提升科技信贷水平。主要提出了研究建立广州辖区科技企业信贷统计机制、探索推广“互联网+缴税信息”“互联网+交易信息”等金融服务新模式等亮点措施。
三是大力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提出了实施上市挂牌“科创领头羊”工程、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科技企业并购基金等亮点举措。
四是开展区域科技金融合作。主要提出了实施广深风投创投领域融合发展行动、探索设立广佛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开展穗港澳科技金融合作等亮点举措。
五是探索科技金融服务联动创新。主要提出了建立以科技金融为主线的市场化企业支持体系、实施“以投代评”“以赛代评”联动创新、探索开展“投、贷”联动创新等亮点措施。
六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主要提出了建设“科技金融智慧大脑”、开展“科技金融特派员”试点、利用金融科技提升服务效率等亮点举措。
七是强化组织保障。主要提出了强化责任担当、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宣传引导、有效防范科技金融风险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