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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广州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材料工业处 时间:2024-01-29 字体: [大] [中] [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广州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编制背景

  石化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柱产业,化工园区已成为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不低于本办法要求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广东省于2022年12月29日印发《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

目前,广东省已公告将化工园区新设立和认定权限下放至广州市。为做好广州市化工园区的认定管理工作,尽快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广州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实施办法》编制的总体考虑

  《实施办法》编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一)充分与上级政策相衔接。以国家、省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为指导,与化工园区建设、管理等标准规范相衔接,围绕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目标,充分吸收工信部等六部委通知精神的同时,遵循广东省认定办法的基本要求,做到与上级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立足广州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按照既不低于国家、省办法要求的原则制定广州市办法,又立足全市化工产业发展现状实际,充分考虑不同部门对不同区域的差异化要求,使《实施办法》既切合广州市发展实际,也具有推动产业发展的现实意义。

  (三)充分考虑广州市的管理诉求。在工信部和广东省认定办法内容的基础上,依据广州市对新设立化工园区的诉求,增加新设立化工园区认定条款和标准要求内容。

  三、《实施办法》的编制依据

  《实施办法》编制以广东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主要依据,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精神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其它省市经验做法,最终形成《实施办法》。 

  四、《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包含六章、三十一条具体内容,除了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对建设标准、园区设立、园区认定、园区管理作出相关规定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总则,共三条,主要是遵循国家、广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的总则和方向,规定了本办法编制所依据的上级政策、相关规定和标准,化工园区设立和认定工作的责任机构,新设立化工园区及化工园区的定义。

  (二)第二章 建设标准,共十二条,对化工园区的设立、管理机构、选址布局、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功能布局、禁限控和入园准入、封闭化管理、危废运输、水气固危废处理、应急救援、监测预警等方面应达到的要求进行了规定。

  (三)第三章 园区设立,共六条,对广州市新设立化工园区的项目条件、审批机构、建设标准、设立程序、申请材料、投产认定要求进行了规定。

  (四)第四章 园区认定,共四条,对广州市化工园区认定责任部门、职责分工、认定条件、认定流程、申请材料等进行规定。

  (五)第五章 园区管理,共五条,对广州市化工园区管理的责任机构、园区未通过认定的处理方式、园区边界调整、园区复核、园区信息发布等进行规定。

  (六)第六章 附则,共一条,对本办法有效期进行了规定。

  (七)《实施办法》还附有《广州市新设立化工园区设立条件审查表》《广州市新设立化工园区审查流程图》《广州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广州市化工园区认定审查流程图》两个审查表和两个流程图。2个审查表明确了新设立化工园区和认定化工园区应达到的条件,对应了《办法》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制定了审查内容,明确了审查的细化要求、提供材料、部门分工等;2个流程表明确了新设立化工园区和认定化工园区的工作流程。  

  五、新设立的化工园区如何设立以及何时认定?

  新设立化工园区应由市政府批准设立,承接的化工项目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或广州市相关规划,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同意。新设立化工园区可按照“广州市申请新设立化工园区审查流程图”所示流程,由辖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设立申请,并应符合《广州市新设立化工园区设立条件审查表》中的六大项要求。

  新设立化工园区须在项目投产前通过广州市化工园区的认定。因此新设立化工园区在通过设立审批后,应对照《广州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要求,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同步完善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和相关制度规范,以在项目投产前达到广州市化工园区的认定标准。 

  六、如何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

  《实施办法》对认定化工园区的管理机构、认定程序、园区选址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给出了明确的申请认定流程图。化工园区可对照《广州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准备相关资料,按“广州市化工园区认定审查流程图”所示进行资料提报、审查等程序。辖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相关管理工作。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自通过认定之日起,应每年对照《广州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每5年对认定化工园区组织一次复核,复核不合格以及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依法依规限期整改。  

  七、对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如何处置?

  所在地辖区人民政府针对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采取2种方式进行处置。一是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完善配套设施,消除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期间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依规妥善做好关闭工作。二是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不得再承接化工项目,将园区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园区内相关企业作为重点监控点,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各项措施,妥善处置园区内既有化工企业,消除安全、环境风险隐患,同时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