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近期我市发生了几起电动汽车自燃事故,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为确保“五一”期间及进入高温多雨季节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根据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要认真做好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产权归谁,责任归谁”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完善充电设施设置危险警告标识、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标志及其联系电话等工作,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反馈意见问题。
(二)要加强管控,压实责任。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要加强安全责任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充电异常监控和警报信息系统,重点加强对发现过充过温停机处置、漏电保护装置、防锈防水性能、接地等设备和监控软件的维护。特别是建有地下停车场充电站的企业,当车辆充电时有电池温度状态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对该车辆进行充电,并立即要求该车辆驶离地下停车场。
(三)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做好节日期间的站点人员值守和应急力量安排。遇到强对流等恶劣天气,要做好设施防水浸,必要时应进行断电处置,并做好警示信息发布。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消除影响。
二、各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充换电站点的检查监督
一是要开展充换电站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和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运营企业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二是要将安全生产压力充分传导到企业,要求辖区内运营企业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做到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三是对去年我局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核查发现还未彻底整改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抓紧整改。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运营商要积极对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处置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充电设施所在区工信部门和街道办协调处理,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采取消防处置措施,事后要及时将详细情况报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李敏;电话:8351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