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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及冬春季节文旅体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1-02-05 字体: [大] [中] [小]

海珠区文旅体行业各经营单位:

  针对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出现局部疫情的情况,为切实加强海珠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疫情防控落实,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春节期间及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海珠区文旅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和病毒传播风险,同时加强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行业秩序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疫主体责任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为工作原则,属地街道、主管部门、单位、个人共同压实责任。各服务和接待场所、经营单位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包括扫健康码、通过“通信行程卡”查验行程轨迹)、清洁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科学分流接待人流,防止人员聚集,保持人员距离。加强员工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做好入口管控。在做到上述基本防控措施基础上,各类文旅体场所要针对行业特点加强自身管理。

  一是公共文体场馆,应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并及时向公众告知。

  二是各网吧、娱乐场所、剧院、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同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强化进门测温扫码、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剧院等演出场所要落实每场一消毒,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

  三是旅游景区推动预约常态化,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严控游客数量,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追踪。有条件的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采取互联网售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

  四是星级酒店等住宿场所单位,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厨房及食品卫生管理,保证空气流通和清洁消毒,提倡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勺公筷,客房日用品做到“一日一客一消毒”。

  五是旅行社加强经营场所消毒,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开展经营业务,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织游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严格文体活动监管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简开展节日文旅、民俗活动,严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从严落实报备制度。企业等举办的活动由企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由举办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对于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旅游景区加强对游乐设施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停止运营,同时对景区安全防护设施全面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在景区景点设置必要的文明环保、安全出游的标识。星级酒店及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娱经营场所,应加强排查电、火、气、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食品卫生等方面的隐患,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落实日常巡查

  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要坚持针对文旅体相关的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及相关安全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改疫情防控漏洞。在日间巡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夜间执法行动,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等文娱场所的巡查检查,对不遵守防疫以及安全生产规定的将督促整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应急监控

  各相关部门、街道、景区、星级酒店及公共文体场馆,节假日期间应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领导带班以及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节日期间信息联络畅通;如遇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应按照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迅速处置,对有关人员及时进行隔离,并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卫生防疫及文旅体行业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报告。各文旅体企业如遇其他突发事件,及时向属地街道、文旅体行业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报告,并由相关部门逐级上报,在海珠区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

  如上级有最新防疫政策指引的,按新的政策指引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文化旅游组(代章)

  2021年1月28日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