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措施的通知
穗南府办规〔2021〕1号
各镇(街),开发区(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驻区各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广州市南沙区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措施
为支持南沙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坚守战疫防线,降低员工流动,鼓励企业员工留广州过节,保障企业生产稳定有序,力促工业经济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现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留工奖励
在春节期间,南沙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留广州的省外户籍员工占企业全体员工比例不低于30%的,对留在广州的省外户籍员工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补贴由企业申领后向省外户籍员工派发。
第二条 增产奖励
在2021年第一季度,对南沙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同比分别增加10亿元(含)以上、5(含)-10亿元、1(含)-5亿元、3000万元(含)-1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附注:春节期间指2021年2月11日-2月26日,省外户籍员工指2021年2月1日之前公安机关登记在册,且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月26日(含)未离开广州的广东省外户籍员工。
本措施由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兑现。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5月31日,期满后根据情况另行研究。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我区遵照执行。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享受南沙区内同类型政策支持的不叠加享受本政策扶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印发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