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规〔2020〕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6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