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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资金与项目管理部 时间:2024-03-01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为进一步充实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继续公开征集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本征集通知常年有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州市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岗人员,并愿意参加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活动的评审专家。

  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公务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评审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人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深厚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济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

  1.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条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经济类正高职称3年以上。

  2.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条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经济类副高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正高职称1年以上。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可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专题(网址:http://gxj.gz.gov.cn/zt/gzsgjjjszgps/index.html)下载填写《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和《资格评审专家承诺书》(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相关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业务成就及获奖情况、参加学术团体情况、主要论文著作情况等)和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各1式1份。

  申请人员需将《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签署意见、盖章。申请人员将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所有纸质材料扫描版和《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申请表》(可编辑版本)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20-83757082、020-83757132

  电子邮箱:zhoupy@gz.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

  邮编:510030。

  (二)材料审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附件:

  1.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申请表

  2.资格评审专家承诺书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