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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电力管理处 时间:2023-10-24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其中,网上填报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要求完成相关的资料填写和材料上传后提交。

  (二)企业流程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须在1029日17:00时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

  2.纸件提交:申报单位可在系统上导出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光盘电子版材料一份,于1030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业务主管部门。

  (三)区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流程

  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业务主管部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需按附件2具体要求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于113日前将书面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参照附件3)、及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按照附件4要求制作,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光盘电子版材料一份)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管理处)。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不得申报,我局将按通知要求开展入库评审及核查相关工作。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重点任务方向,按规定出具推荐意见,积极组织推荐本区域内具有竞争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单位)参与申报。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

  2.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汇总表

  4.申报材料要求

  5.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4

  联系人:翀、邹炜锋,联系电话:83510020、835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