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见附件1)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根据申报条件(附件2的第一条、第二条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并于9月3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我局(装备工业处)。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2日
(联系人:杨文坛,联系方式:83123841、1810270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