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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洪英平副部长指导市经贸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3-07-15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万书记到我委调研时提出的“为全市机关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样板示范的指示精神”,7月11日上午,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李宇君同志和纪委书记李波同志,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洪英平及市委教育实践办的同志汇报我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市委组织部洪英平副部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做实“规定动作”,稳打稳扎、做足做细。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将“规定动作”做足做实。
      二是创新“自选动作”,打造亮点,做成示范。作为市主要领导的联系点,要按照“示范点”的要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快,人少我多”,每一步都走在全市前面,做出示范,促进经贸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边学习、边查问题、边整改,尽快见成效。要锁定承担的职能和在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中承担的角色,对照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及民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将落脚点放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改善干群关系上,通过“群众提、自已找、上级点、互相帮”,把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深挖根源,迅速整改。针对难点问题抓紧调研、提出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时间表。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走过场”。
      四是加强宣传,做好信息报道。特别是发现了什么问题,解决了什么问题,有什么成效,好的经验、做法、成果要及时宣传报道。(人事处、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