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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营收超1.35万亿元!广东印发实施汽车产业集群最新行动计划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24-01-22 字体: [大] [中] [小]

  汽车产业是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一,为加快推进汽车产业集群高质量创新发展,日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简称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到2025年,推进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培育取得明显进展,全省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超过1.35万亿元,汽车产量超过53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超过30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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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六大重点任务和六大重点工程

  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及海外制造基地建设实现大发展

  作为全国汽车生产第一大省,在广东省,广汽传祺、比亚迪等自主品牌发展壮大,广汽埃安、小鹏汽车等新能源造车企业逐步发展,形成了日系、欧系和自主品牌多元化汽车产业格局。2022年,广东汽车产量达415.37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15.12%,连续六年居全国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129.73万辆,占全国产量17.97%。2022年全省汽车制造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442.27亿元,营业收入11987.44亿元,首次超万亿元,成为广东第八个万亿级产业集群。

  除了要实现汽车产业规模全国领先,在总体目标上,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提出要显著提高增强汽车品牌影响力、产业链配套能力和创新平台支撑能力。具体而言是要新增1-2家汽车整车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名单,培育3-4家独角兽汽车企业,形成2-3家产销量突破100万辆规模的整车企业,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及海外制造基地建设实现大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关键配套企业,培育3-5家超百亿元的零部件企业集团、2-3家汽车零部件独角兽企业、1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汽车零部件企业。

  基于总体目标,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六大重点任务。即坚持创新引领,抢占前沿新兴汽车技术创新高地;实施品牌提升行动,打造全球知名品牌;持续深化产业合作,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智能网联汽车,打造示范应用区;坚持错位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空间布局;加速国际化进程,增强全球化发展能力。

  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还提出实施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提升、品牌质量提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区域集聚协同发展和国际化开放合作等六大重点工程。

  在实施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工程中,提出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全省范围内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环卫车,快递车,邮政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

  在此基础上,为保障完成重点任务、落实重点工程,将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等保障措施,共同推进全省汽车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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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处“点名”广州

  支持广州番禺汽车城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广州是全国重要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国家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以及首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及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此次印发实施的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多处“点名”支持广州发展壮大汽车产业。

  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攻关及产业化方面,推动全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协同发展,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 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突破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燃料电池八大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积极推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方面,支持广州花都、南沙、增城,深圳坪山等规划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场,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支持广州、深圳等地扩大自动驾驶测试区域范围,开放高快速路测试,鼓励开展载人、载物、特种作业等商业化运营活动,以丰富的应用场景推动提升自动驾驶技术可靠性和适用性。支持广州在南沙等地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混行试点区及特殊运营场景混行试点工作。

  完善四核多点发展格局方面,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整零协同”的原则,统筹全省产业布局,引导各地差异化协同发展。支持广州、深圳、佛山、肇庆四城联动,发挥整车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汽车产业集中度和近地化配套水平。

  打造千亿级汽车产业园区方面,支持广州番禺汽车城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省特色产业园(汽车),培育广州黄埔、增城,深圳坪山,佛山南海以及肇庆大旺等汽车产业基地。

  据了解,行动计划界定的范围包含“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整车制造(汽柴油车整车制造和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及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1个大类7个中类8个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