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党〔2017〕36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党组同意:
姚朝娟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处长,免去其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陈键华同志任工业发展处处长,免去其中小企业局创新服务处处长(副处级)职务;
以上两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7年6月20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