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党〔2017〕32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党组同意:
黄林莉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审批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合作交流处副处长职务;
陈为文同志任运行监测协调处处长,免去其技术改造与创新处副处长职务;
齐健婷同志任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免去其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职务;
张军明同志任电力行政执法处处长(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队长),免去其电力行政执法处副处长(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支队副队长)职务;
于彦华同志任广州市中小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副局长(正处级),免去其信息产业处副处长职务;
以上5名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
中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7年5月17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5月26日印发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
网站标识码:4401000080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6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