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的有关要求,促进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广州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广州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0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开展类似调查评估项目经验的优先。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受托单位要全面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形成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数据收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企业访谈等方法,全面细致分析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情况,研究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形成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广州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总体分析。
2.对广州市中小民营企业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具体分析。
3.广州市与主要兄弟城市的对比分析。
4.广州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
5.广州市优化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二)进度要求
受托单位按委托单位要求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报告。
(三)质量要求
客观真实评估广州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发现广州工作亮点,找出存在不足,对标先进水平,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形成《2021年广州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其中,开展座谈调研不少于5次,回收调查问卷不少于500份。
(四)支付方式
本项目分两期支付,合同签署后两周内支付50%,待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
(五)验收方式及标准
受托单位提交评估报告后,由我局组织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不超过)为人民币50万元。
六、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2021年广州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形式设计、指标体系设计、调查问卷设计、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18:00时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805,邮政编码:510032,电话:83123840,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