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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3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工业发展处 时间:2020-09-28 字体: [大] [中] [小]

穗工信函〔2020〕197号

肖国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科技深度合作,推动广州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的提案》(第2013号)收悉。市工信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南沙区政府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并与您多次沟通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大湾区跨区先进制造业合作工业用地,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建议

  (一)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以“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我市出台了《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19〕4号)《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9〕2号)和《广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准入退出实施指引(试行)》(穗工信规字〔2020〕3号),规范支持以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对工业产业区块内的既有工业项目,在满足消防、环保、工艺等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由过去最高2.0提高到4.0,建筑密度不设上限,提高容积率部分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可由储备用地管理机构根据拟引入的产业和项目需求,申请优化规划指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工业项目同等适用该支持政策,提高集体土地开发强度,全力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

  (二)“三旧”改造支持先进制造业等产业用地政策。《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在产业用地方面制定了“5年过渡期”和“科改科”等政策规定: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国有土地上旧厂房项目,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现代服务业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允许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性质自行改造,过渡期为5 年。

  (三)积极推进产业载体建设,加快园区载体提质增效。一是实施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着力培育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互联网等六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珠三角乃至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目前,首批十大价值创新园区已全部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园区产业规划。累计下达价值创新园区建设补助资金4882万元。二是组织划定工业产业区块。首次划定全市工业产业区块669个,合计621平方公里,切实保障产业载体土地要素稳定供给。其中一级控制线194个共443平方公里,以规划工业用地为主,是保障全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二级控制线475个共178平方公里,以现状工业用地为主,是未来可根据城市发展需求适当调整使用性质的工业用地过渡线。三是实施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试点,加快低效、低端、低质产业的退出和高效、高端、高质产业的引入,先后组织遴选确定45个产业园区作为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累计下达提质增效试点园区建设补助资金16211万元。四是统筹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摸清全市村级工业园底数,构建完善数据库。针对痛点难点制定出台《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意见》专项政策,实施“关停淘汰一批、功能转变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三条路径。截至2020年8月,全市共整治提升村级工业园10.8平方公里。五是大力支持建立国有园区投资运营平台,鼓励市属国企盘活所属低效土地、旧厂房等资源,以投资建设、合作开发运营等多种方式参与我市产业园区建设,升级打造成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产业创新载体,并不断提升园区载体功能,引导园区从租金导向向效益导向转变

  二、关于建立“粤港创新科技园”,发挥“一园两地”优势的建议

  (一)纵深推进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一是省市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粤穗联合基金,每年投入8000万元,共同支持粤港澳地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已启动建设的3批10家省实验室,有4家落户我市,其中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广州)在香港设立分部,2019年8月1日,我市成功拨付3800万元建设及科研经费至香港分部,率先实现市级科研资金成功跨境。二是推动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发布《2021年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指南》,分别针对港澳初创企业、港澳成长企业、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进行补助。三是首度征集港澳籍专家入库。出台《港澳籍专家入选广州市科技专家库条件(试行)》,既破除了港澳籍优质人才加入专家库的政策壁垒,也将进一步发挥港澳籍科技专家在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中的决策作用,为重大项目评审提供有力支撑。

  (二)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共同将广州南沙打造为华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地,积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海洋科技、新材料等科技前沿领域。目前南沙区深度参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参与以深圳为主阵地的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坚持优势互补、突出特色,面向深海、深空、深地,携手中科院共建南沙科学城,形成与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联动发展格局,夯实先进制造业发展基石。

  三、关于加大政策力度,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设立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议

  加快推动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目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的比例超过44%,其中大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建设100%全覆盖。推动1家国家级和7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创建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2021年省级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入库。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组织开展第19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及复核等相关工作;2020年安排977万元省财政资金支持6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二是研究制订《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进大型企业研究院建设的行动方案(2020 年—2022 年)》,计划在三年内培育30 家左右在行业内具有相当影响力和话语权的研究院,鼓励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平台,瞄准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团队,探索创新管理新模式,增强产业链话语权。三是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切实减轻制造业企业创新成本。上半年联合越秀、荔湾、天河、花都、番禺、南沙、黄埔、白云、增城、从化等10个区的科技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开展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线上宣贯会12场,服务18804人次。2019年度汇算清缴全市申请享受优惠企业超过14000家,同比增长13%,加计扣除金额超过490亿元,同比增长24%。

  四、关于建立人才“大湾区户籍”互认机制,鼓励大湾区制造业人才流动的建议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要求,我市正研究对广清结合片区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试验区内居住证互认,深入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

  (二)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安排,我市积极落实港澳居民在穗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一是港澳居民在穗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二是在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在读的港澳学生,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与本市其他参保学生享受同等的城乡居民财政补助和医保待遇。三是2020年起在穗居住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享受与广州户籍居民同等的财政补贴和医保待遇。广州市于2015年10月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实现与全省各地市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目前广州市参保人前往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8个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内地城市住院就医,以及上述地市参保人来穗住院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进行直接结算,无需参保人垫资以及返回参保地办理费用报销。

  (三)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社保融合发展工作。落实国家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保暂行办法和我省完善港澳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港澳居民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截至2020年5月,共有7134名港澳居民在穗参加养老保险,5077名港澳居民在穗领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四)持续加强与港澳地区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推动引进港澳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穗合作开展高端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一是大力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建设。2019年9月19日教育部正式批准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筹设,这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获批筹设的首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机构。二是与港澳地区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广州医科大学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开展本科护理学专业人才“2+2’联合培养项目。三是探索内地高校与港澳地区高校进行学分互认。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广州地区高校已接受香港副学士和高级文凭学生申请攻读本科专业。

  (五)有序推动与港澳专业人才职业资格互认。注册建筑师等6个建制领域职业资格已实现互认,香港3个职业工种及澳门13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证明实现单方认可。南沙区与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签订建立与香港建筑、规划领域常态化合作机制的合作协议书,支持香港建筑、测量等专业人士来穗发展。南沙区于2019年10月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加快推进港澳专业人才资格认可实施方案》,推动教育、卫生、建筑、司法、劳动仲裁、社工等领域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机构备案后,可按规定范围为区内企业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市律协分别与香港律师协会、澳门律师公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律师赴港澳与两市同行交流。

  五、关于针对先进制造业,制定专门科技金融支持政策的建议

  (一)我市于2019 年印发实施《广州市促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集聚发展工作指引》(穗金融〔2019〕11号),通过搭建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平台,支持区级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指导私募基金协会发展,组织举办中国风险投资论坛,推动我市风投创投机构更多地投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6200家,管理资金规模9000 亿元。

  (二)依托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化、常态化发展,大力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推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质押融资产品和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利用自身知识产权融资发展。

  (三)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对接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联合深交所、全景网、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共同打造两个路演中心,向全国投资机构推介广州科技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创设“科技创新专板”,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四)上交所南方中心于2019年3月正式揭牌并于2019年9月10日开业运营。在推动企业上市、发债,打造资本市场生态方面与上交所南方中心密切合作,积极走访调研先进制造业企业,组织多场培训座谈,推动先进制造业上市企业数量不断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科技深度合作,推动广州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7日

  (联系人:黄佳敏,联系电话:83123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