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安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换电设施进小区的建议》(第2022209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局和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7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任务分工
根据《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穗安〔2022〕2号)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各部门牵头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督办等相关工作,引导充电换电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市场化原则、商业化方式,推广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充电设施或者换电柜(使用统一规格的电池),推动各区政府实施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流通环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监管力度。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问题的执法及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市消安委办、市安委办负责督导检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予以通报,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地区或单位,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同时,把这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以考核促进电动自行车换电设施进小区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我局负责研究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换电柜和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引。2月16日,我局电力管理处对电动自行车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广州铁塔新能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换电柜建设布局情况及进一步推广的难点痛点问题。我局组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起草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指引》,并召集相关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行了充分讨论,再进一步征求市应急局、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于3月16日发文报市安委会和消安委审定印发。
二、下一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统筹各部门牵头做好电动自行车换电设施的建设工作,并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出台建设集中充电换电设施的报规报建流程,以解决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合法合规上的顾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化生产流通环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加大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问题的执法力度及进一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电价制定权在省价格主管部门,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我市居民小区属于公共区域设立的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换电)电价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取,属于独立营运商经营的充电设施电价按照商业用电价格收取。市发展和改革委将依照价格管理权限规定向省价格主管部门转达您的建议,争取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电价优惠政策。
我局将组织相关电动自行车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池换电柜推广应用的可行性研究,并将成果提交市安全生产委、消防安全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供其在电动自行车换电设施的建设工作中采用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2日
(联系人:李敏,电话:8351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