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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时间:2024-08-09 字体: [大] [中] [小]

葛珮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及下游产业的发展的提案》(第203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政策引领与落实。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抢抓汽车产业发展机遇,牵头编制《广州市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年)》,经16届5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于2023年底印发实施。提出通过夯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推动传统汽车零部件转型升级、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等多项举措,加强汽车行业整零协同能力,增强产业韧性。

  制定印发《广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畅通回收处置渠道。督促广汽集团、东风日产、北汽(广州)、小鹏汽车等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网络。二是支持试点示范项目。自2021年起,我市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了“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项目专题”,支持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三是落实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培育,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我市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其中,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已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人才储备。一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2024年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支持恒运集团牵头联合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针对PEM制氢、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开展协同攻关,打造体系化、任务型科技攻关组织模式。在国家重点研发递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氢气泄露安全监控关键技术开发”等项目研发。二是在2024年度农村和社会发展专题申报指南中,围绕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支持广州大学开展废旧动力电池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再生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旨在通过高效环保的方法回收利用金属资源,为废旧锂离子电池绿色资源化回收再利用提供理论依据,为我国环境保护和国家资源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在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中,支持在重点领域应用的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及绿色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应用研究,将“新型储能电池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等列为重点支持方向,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撑。四是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推进产业工人培养。2023年,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增备案3933人次,其中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新增备案311人次。28家企业入选广东省“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首批链主培育单位名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链主企业,已将38家企业纳入第一批链员企业名单,共同探索开展技培生、学生学徒制培训。

  (三)完善全市充电桩建设整体布局。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支持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工作,《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已对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规定》也明确了不同停车场安装充电设施的配建指标,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当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泊位比例不低于30%”。针对小区充电设施安装困难的问题,出台《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为居民小区加装充电设施破除障碍。据“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数据,截至2024年6月广州市共有充电桩19.4万台,总功率达549.4万千瓦,本年度累计电动汽车充电量12.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其中,商业化运营的公共充电桩5.3万台,公共充换电站点4379座(充电4218座、换电161座),充电运营商444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部署,吸收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及下游产业发展。

  一是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发布动力电池区域回收试点示范中心团体标准规范,创建广汽动力电池区域回收试点示范中心。推动广汽商贸、恒创等项目建设,打造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基地。督促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等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按照工信部溯源管理以及《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督促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并在平台上传溯源信息。

  二是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共性标准规范研究。组织行业龙头企业及重点研究机构,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组织实施若干重大科技专项,在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材料科学与技术等领域突破制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发展的瓶颈。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回收体系标准进行网点建设,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回收体系规范标准。建立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体系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相关回收服务网点回收能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对电动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进行宣传推广,引导报废动力电池通过正规渠道回收。

  三是继续发挥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充电桩建设布局。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相关项目建设,申报专项资金扶持,加大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充电桩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投入,积极转化技术成果。支持行业企业与物流、电网等多领域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示范项目。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下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李伯准,联系电话:8312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