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文《关于转报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市2021-2025年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1#编码ZGP2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材料的函》(穗埔工信函〔2023〕7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以东、连云路以西的加油站规划点(现由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乌石村综合能源站,成品油经营规模为汽油罐容90立方米,柴油罐容40立方米,油枪16支),符合《广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8序号21#编码ZGP2#)。
在具体选址时,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流通管理相关规定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气象、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的,应在到期前两个月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函达。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