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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序号45#编码LCL12#加油站规划点扩建规划确认的函

信息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时间:2022-07-12 字体: [大] [中] [小]

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来文《荔湾区科工信局关于广州市序号45#编码LCL12#加油站扩建规划确认的请示》(荔科工信〔2022〕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广州市方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市花地明珠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路628号自编4号,符合《广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7序号45#编码LCL12#)。为保障所在区域的成品油供应,同意该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扩建(扩建后汽油总罐容130立方米,柴油总罐容40立方米,加油枪36支)。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气象、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的,应在到期前两个月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函达。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