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来文《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广州市序号290#编码LCD66#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停机坪控制区域的加油站规划点(现由中国航油集团华南空港石油有限公司申请建设新白云机场地面加油站,建设规模为汽油罐容30立方米,柴油罐容50立方米,油枪8支),符合《广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7序号290#编码LCD66#)。
请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气象、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的,应在到期前两个月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函达。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