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1〕3 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27日(公示期7天)。
若对项目安排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具体情况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附件: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安排计划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朱蔓莉、曹剑君,联系电话:83123997、8312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