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区推荐、专业机构评审、有关部门会议审核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止(连续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8月26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的意见无效。
联系人:陈雪薇,电话:8312382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701
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贷款贴息.xls
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创客广东.xls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