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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 时间:2023-06-21 字体: [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分配、到位、支出)

  “M401.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方向)”政策任务下达资金总额17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分配资金1700万元,资金分配率100%。已到位资金17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直接补贴已到位资金1693.4979万元,已支出资金1693.4979万元,资金支出率100%;计提的工作经费已到位资金6.5021万元,已支出资金6.5021万元,资金支出率100%。

  (二)组织实施(组织申报、评审等)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 号)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经符合性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局资金审核小组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入库项目。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2〕7号)要求,经市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网上公示、市政府批准等程序,共安排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项目数4个,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示范标杆项目数3个,计提工作经费1个,累计补贴1700万元,市工信局于2022年3月10日发布《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方向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工信函〔2022〕44号)。

  (三)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2〕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排该笔资金的主要绩效目标7个,实际完成项目7个,目标完成率100%。下达的绩效目标和广州市完成情况如下:

  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数量预期指标值7个,实际完成7个;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完成100%;项目及时完成率100%,实际完成100%;带动项目总投入7529万元,实际完成7529万元;标杆项目具有可推广性和较好的示范应用价值;标杆项目持续推动企业降本提质增效;获扶持企业满意度调查预期指标值85%,实际完成值100%。

  二、绩效分析

  1.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定,广州市2022年“M401.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方向)”政策任务绩效得分为92分,评价等级为“优”,在绩效目标设置、评审管理、事后项目跟踪管理等方面比较好。

  2.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分值15分,得分14分)

  ①目标设置-完整性(分值5分,得分5分)

  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覆盖产出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省级绩效目标设置较规范,能够明确指标名称、指标值、计划完成时间。

  ②目标设置-科学性(分值5分,得分5分),省级绩效目标和本级绩效目标设置科学,且子目标与总目标相符,目标值可实现。

  ③目标设置-可衡量性(分值5分,得分4分),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标杆项目具有可推广性和较好的示范应用价值”、“标杆项目示范效果”未量化(扣1分)。

  (2)绩效监控(分值35分,得分31分)

  ①资金管理(分值15分,得分13分)

  资金分配(分值5分,得分5分),实际下达资金总额为1700万元,已分配财政资金1700万元,资金分配率100%。

  资金到位,实际已分配应到位财政资金额1700万元,实际已到位财政资金额17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支出,直接补助-实际已到位资金17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700万元,资金支出率100%。

  资金使用规范性(分值5分,得分4分),用款单位按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包括设立专账、支出符合规定、记账规范且凭证有效。

  资金使用方式(分值5分,得分4分),该政策任务涉及事后奖补1种资金使用方式,按使用方式资金占比进行评价。

  ②事项管理(分值20分,得分18分)

  项目库建设(分值2分,得分2分),广州市工信局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评审工作方案,该项目入库资料齐全。

  制度健全性(分值4分,得分4分),政策任务的立项、审批、招投标、验收等制度健全、有效。

  实施规范性(分值6分,得分4.5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够按照省级和本级相关制度,完成政策任务的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但是在组织专家核定项目投资方面还有待提高。

  自评管理情况(分值4分,得分3.5分),自评工作组织有效,提交政策任务自评材料。

  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值4分,得分4分),上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省级及本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3)绩效结果(分值50分,得分47分)

  ①经济性(分值5分,得分5分)

  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分值5分,得分5分),财政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项目4个、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示范标杆项目3个,支持金额1693.4979万元,带动项目总投入7529万元,投入产出比1:4.45。

  ②效率性(分值20分,得分19分)

  完成进度及质量(分值10分,得分9分),政策任务组织申报、评审、资金下达等工作开展及时有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计划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数量3个,实际完成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数量3个。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计划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及时完成率100%,实际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及时完成率100%。

  ③效果性(分值20分,得分18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0分,得分9分),计划完成标杆项目具有可推广性和较好的示范应用价值,实际完成的标杆项目具有较好的可推广性和示范应用价值。

  效益指标(可持续性指标)(分值10分,得分9分),计划完成的标杆项目示范效果,实际完成的标杆项目持续推动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④公平性(分值5分,得分5分)

  公众满意度(分值5分,得分5分),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1〕18号)为避免重复调查,地市自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时可暂不考核“公众满意度”指标,则按满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