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39号)、《关于在我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开展面试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7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4〕21号)及省市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答辩的目的
专业组评审分为审阅材料、面试答辩、讨论评议和投票表决4个部分。面试答辩是专业组评审的重要环节,是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答辩的指导协调;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市工信委人事处负责面试答辩的具体实施;面试答辩小组负责答辩评价工作。
三、面试答辩的对象
经审核,符合申报2015年度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面试答辩。
四、面试答辩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一)面试答辩小组由评委库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评委库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统一管理,在评审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及纪监部门共同随机抽取参加评审的委员。评委会各专业组可根据申报人数分别设置面试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
(二)面试答辩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面试答辩问题。
2.开展面试答辩工作。
3.按照评价要素,客观、公正地对面试答辩对象进行评价。
五、面试答辩内容及实施
(一)面试答辩内容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申报人进行自我情况简述,第二部分申报人回答其工作业绩能力和业务理论方面的两道专业问题。
情况简述是由申报人对获现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情况等进行简要陈述(包括姓名、学历、工作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现职后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经历等情况)。专业问题由面试答辩小组成员主要根据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拟定,其中一题侧重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另一题侧重申报人的论文著作、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二)面试答辩由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申报人的回答情况进行实名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个人情况简述20分,专业问题80分(其中:工作业绩能力部分50分,论文著作部分30分)。
(三)答辩时间20分钟,以脱稿形式个人简述5分钟,两道专业问题共15分钟。面试答辩小组可视情况适当延长答辩时间。
(四)答辩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70分至84分为良,60分至69分为中,59分及以下为差。
(五)面试答辩工作的实施参考《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细则》。
六、面试答辩的程序
(一)通知申报人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受理材料时,告知面试答辩预计时间。在正式面试答辩前的10个工作日,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知申报人。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二)拟定面试答辩问题
答辩小组成员在全面审阅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专业技术工作分析报告和论文著作等,拟定两道专业问题。
(三)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由面试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由负责审阅材料的小组成员提问。必要时,小组其他成员可再深入提问。面试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量化赋分参考标准》(附件1),使用《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记录评分表》(附件2)对面试答辩人员进行实名量化赋分,负责做好面试答辩记录工作,包括面试答辩题目及回答要点等。
同时,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按照《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现场情况记录表》(附件3)负责做好面试答辩会议的简要记录,包括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对象、提问专家、小组成员等。
(四)面试答辩成绩统计
面试答辩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分数,填写《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4),汇总统计面试答辩结果。
面试答辩结果不对外公布,但须提交专业评审组作为 讨论评议和投票表决时的参考。
七、工作纪律
(一)面试答辩实行回避制度。面试答辩小组或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需要与申报人回避的,应在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全程回避。
(二)面试答辩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面试答辩题目、评议内容和表决情况等,不对外接受有关面试答辩情况的查询,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面试答辩小组成员按规定签订《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保密承诺书》(附件5)。
(四)面试答辩期间,申报人未经事先批准不得携带任何相关资料或其他辅助设备进入现场。
八、材料归档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量化赋分参考标准》(附件1)、《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记录评分表》(附件2)、《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现场情况记录表》(附件3)、《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4)、《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保密承诺书》(附件5)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附件:1. 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量化赋分参考标准
2. 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记录评分表
3. 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现场情况记录表
4. 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情况汇总表
5. 广州市高级经济师、机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保密承诺书
广州市工信委人事处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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